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