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2021年) 第九章 监督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2021年) 第六十六条 第九章 监督 第六十六条 海警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章 目录 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