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2021年) 第四章 海上行政执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2021年) 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海上行政执法 第三十七条 海警机构开展海上行政执法的程序,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