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2021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部队即海警机构,统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 海警机构包括中国海警局及其海区分局和直属局、省级海警局、市级海警局、海警工作站。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