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7年) 第六章 航运公司及相关机构的责任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7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航运公司及相关机构的责任 第四十二条 航运公司及相关机构应当备有完整、最新的船员管理法规和相关国际公约。 航运公司及相关机构应当建立船员档案,对船员录用、培训、资历、健康状况以及有关船员考试、证书持有情况等信息进行连续有效的记录和管理,并确保可以供随时查询。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