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7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海船船员的适任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评估。
理论考试以理论知识为主要考试内容,重点对海船船员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理解程度进行测试。
评估通过对相应船舶、模拟器或者其他设备的操作,国际通用语言听力测验与口试等方式,重点对海船船员专业知识综合运用、操作及应急等能力进行技能测评。
理论考试以理论知识为主要考试内容,重点对海船船员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理解程度进行测试。
评估通过对相应船舶、模拟器或者其他设备的操作,国际通用语言听力测验与口试等方式,重点对海船船员专业知识综合运用、操作及应急等能力进行技能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