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年) 第五章 工程建设项目污染防治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年) 第六十一条 第五章 工程建设项目污染防治 第六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并把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所需资金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地、重要渔业水域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违法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工程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活动。 第五章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