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海洋环境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源头防控、陆海统筹、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