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年) 第三章 海洋生态保护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章 海洋生态保护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保护海洋的需要,依法将重要的海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海洋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集中分布区等区域纳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或者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