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年) 第二章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直接向海洋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向海洋倾倒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倾倒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