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年) 第九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年) 第九章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第一百二十一条 涉及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本法未作规定的,由国务院规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 军事船舶和军事用海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海洋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一十九条 目录 第一百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