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年) 第七十五条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拒绝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被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第七十四条 目录 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