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3年) 第六章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3年) 第四十九条 第六章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四十九条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得使用含超标准放射性物质或者易溶出有毒有害物质的材料。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