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2017年) 第二十条 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如下: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2017年) 一、 第二十条 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如下: 一、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警告或人民币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 伪造废弃物检验单的; (二) 不按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填报倾倒情况记录表的; (三) 在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下,未及时向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报告的。 第二十条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