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09年)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09年) 第四十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有居民海岛保护和开发、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