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2025年) 第十三章 海上保险合同 第六节 保险赔偿的支付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2025年) 第二百七十七条 第十三章 海上保险合同 第六节 保险赔偿的支付 第二百七十七条 海上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前,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确认海上保险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六节 目录 第二百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