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2025年) 第十三章 海上保险合同 第五节 保险标的的损失和委付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2025年) 第二百七十一条 第十三章 海上保险合同 第五节 保险标的的损失和委付 第二百七十一条 保险标的发生海上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的,为实际全损。 第五节 目录 第二百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