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2025年) 第七章 海上拖航合同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2025年) 第一百七十二条 第七章 海上拖航合同 第一百七十二条 在海上拖航过程中,由于承拖方或者被拖方的过错,造成第三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承拖方和被拖方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支付的赔偿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比例的,对另一方有追偿权。 第一百七十一条 目录 第一百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