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船舶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船舶非法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的,由有关机关予以制止,处以罚款。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