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 第三章 船员 第二节 船长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三章 船员 第二节 船长 第三十九条 船长管理船舶和驾驶船舶的责任,不因引航员引领船舶而解除。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