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 第十二章 海上保险合同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解除和转让 第二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 第二百二十八条 第十二章 海上保险合同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解除和转让 第二百二十八条 虽有本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货物运输和船舶的航次保险,保险责任开始后,被保险人不得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百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