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 第十二章 海上保险合同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解除和转让 第二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 第二百二十二条 第十二章 海上保险合同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解除和转让 第二百二十二条 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应当将其知道的或者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有关影响保险人据以确定保险费率或者确定是否同意承保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 保险人知道或者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情况,保险人没有询问的,被保险人无需告知。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第二百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