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三章 海员外派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海员外派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第二十八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在外派海员上船工作前,与其签订上船协议,协议内容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船舶配员服务协议中涉及外派海员利益的所有条款; 海员外派机构对外派海员工作期间的管理和服务责任; 外派海员在境外发生紧急情况时海员外派机构对其的安置责任;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