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2011年) 第二章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2011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 第十二条 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取得甲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资质的机构,应当按本规定申请海员外派机构资质,方可从事海员外派。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2008)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