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2021年)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

海关负责口岸和其他海关监管区的常规监管,依法查缉走私和实施后续监管。海警机构负责查处海上走私违法行为。海南省人民政府负责全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非设关地的管控,建立与其他地区的反走私联防联控机制。境外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之间、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内地之间,人员、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等均需从口岸进出。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依法实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制度,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人员流动风险防控制度,建立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与防控救治机制,保障金融、网络与数据、人员流动和公共卫生等领域的秩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