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2021年) 第五章 生态环境保护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2021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生态环境保护 第三十三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实行差别化的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绿色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 海南自由贸易港严格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建立健全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