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2021年) 第二章 贸易自由便利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2021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贸易自由便利 第十三条 在境外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之间,货物、物品可以自由进出,海关依法进行监管,列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清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海南省制定。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