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七条 第七条 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的,由海关根据相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书,向当事人制发《海关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以下简称《责令直接退运通知书》)。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