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2007年)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2007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对在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前,海关已经确定查验或者认为有走私违规嫌疑的货物,不予办理直接退运,待查验或者案件处理完毕后,按照海关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