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章 出境舱单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出境舱单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在货物、物品装载完毕或者旅客全部登机(船、车)后向海关提交结关申请,经海关办结手续后,出境运输工具方可离境。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