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三章 出境舱单的管理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出境舱单的管理 第二十条 以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物品,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当在货物、物品装箱以前向海关传输装箱清单电子数据。 第三章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