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2010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2010年) 第四十五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1974年9月10日外贸部“〔1974〕贸关货233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国际民航机监管办法》、1990年3月15日海关总署令第11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国际铁路联运进出境列车和所载货物、物品监管办法》、1991年8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监管办法》同时废止。 第四十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