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八十四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1986年9月3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的《海关征税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八十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