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章 进出口货物税款的征收 第二节 税款的征收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章 进出口货物税款的征收 第二节 税款的征收 第二十四条 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依法提供税款担保后,可以向海关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手续。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