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2020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申报地海关凭主管海关制发的《准予办理担保通知书》,以及减免税申请人提供的海关依法认可的财产、权利,按照规定办理减免税货物的税款担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