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章 减免税审核确认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2020年) 第八条 第二章 减免税审核确认 第八条 除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或者其实施措施另有规定外,进出口货物征税放行后,减免税申请人申请补办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的,海关不予受理。 第七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