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2009年)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2009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在货物生产过程中使用,本身不构成货物物质成分,也不成为货物组成部件的材料或者物品,其原产地不影响货物原产地确定。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