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二章 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 第六条 第二章 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 第六条 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依法向海关如实申报,并随附相关材料。 进口化妆品应当依法完成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海关通过电子数据自动比对进行验核。 第二章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