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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2009年)
  3. 第二章 违法货物、物品的确定
  4.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2009年) 第二节

第二章 违法货物、物品的确定

第二节 违法物品的确定

第十八条 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海关尚未放行的进出境物品开拆、交付、投递、转移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违法物品为被开拆、交付、投递、转移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物品。 第十九条 个人运输、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的,或者运输、携带、邮寄超过规定数量但仍属自用的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但没有以藏匿、… 第二十条 个人运输、携带、邮寄物品进出境品名申报不实的,违法物品为实际进出境物品。 第二十一条 经海关登记准予暂时免税进境或者暂时免税出境的物品,未按照规定复带出境或者复带进境的,违法物品为未复带出境或者未复带进境的物品。 第二十二条 未经海关批准,过境人员将其所带物品留在境内的,违法物品为过境人员留在境内的物品。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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