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2002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对于无法确定成交价格的涉嫌走私的非淫秽音像制品,应当以固定的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具体价格由海关总署另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