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2020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五十三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海关行政许可的过程应当有记录、可追溯,行政许可档案由海关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归档、管理。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