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2020年) 第四章 评价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2020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章 评价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 海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采取自我评价、申请人评价或者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实行满意度评价制度,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