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章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第五节 期限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第五节 期限 第三十三条 海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办法规定的期限内。海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