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2022年) 第三章 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及其处罚 第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2022年) (三) 第三章 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及其处罚 第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三) 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