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2004年) 第三章 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及其处罚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2004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及其处罚 第十三条 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责令退运,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