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2011年)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2011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不按本办法规定申报纳税领照者,除限期办理外,并处以应纳税额3倍以下之罚金,以海关罚款入库。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