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2022年)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2022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海关应当建立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制度,向社会公布海关统计信息。 海关可以根据社会公众的需要,提供统计服务。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