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2020年) 第三章 统计分析与统计服务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2020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统计分析与统计服务 第十八条 除依法主动公开的海关统计信息外,海关可以根据社会公众的需要,提供统计服务。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