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2005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海关立法工作应当符合下列原则:

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

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体现海关的职权与责任相一致;

科学规范行政行为,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实事求是,切实可行,便于操作;

公开透明;

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