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2016年) 第三章 海关稽查的实施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2016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海关稽查的实施 第二十条 海关进行稽查时,与被稽查人有财务往来或者其他商务往来的企业、单位应当向海关如实反映被稽查人的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